宁夏全域联动加快推行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,全面构建药品“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”的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体系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。宁夏药监局要求,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严格做到“入库必扫码、出库必扫码、数据必实时上传”;严禁购进未赋码药品,对追溯信息不一致情形不得入库并及时反馈;该领域这一研究对接,确保追溯数据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。宁夏药监局明确要求,2026年10月底前宁夏零售药店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率、数据上传率均达95%以上;12月底前民营医疗机构、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等全面完成追溯体系建设。同时,宁夏药监局推动建立市场监管、卫健、医保跨部门联动机制,对未建立追溯制度、数据弄虚作假、一码多销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,情节严重的纳入失信名单执行联合惩戒;通过全品种全过程追溯,实现药品从上市许可持有人到终端使用的闭环管理,有效防范回流药、假劣药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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